为进一步抓好黎平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,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力量,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,解决黎平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薄弱问题,经县委、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,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面向社会共招聘了105名交通协管员,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,现因岗位空缺,决定面向社会补招25名交通管员,具体补招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招聘人数和岗位
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(含农村片区交警中队)交通协管员25名。
二、招聘对象(限男性)
1、学历要求:具有国家承认的应、往届高中、中专(中技)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(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毕业文凭)。
2、户籍要求:黎平县本籍。
三、招聘条件
1、政治可靠、遵纪守法,自愿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协勤工作。
2、具有本县户籍的男性居民,高中以上文化,年龄为18周岁以上(2000年3月12日以前出生),35周岁以下(1983年3月12日以后出生)。
3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身高在1.65米以上,无口吃、无重听、无纹身、无其他传染性疾病,无精神性遗传病史。
4、警校毕业生、退伍军人、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。
四、招聘程序
采取报名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考核等程序进行,政审和体检(费用由考生自理)合格的,按面试总分从高到低的方式进行招聘。
五、报名时间、地点
1、报名时间: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20日(上午8:30分至12:00分;下午14:00分至17:00分)。
2、报名地点: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三楼(办公室)。
3、报名要求:报名需提供毕业证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驾驶证(交复印件各1份);一寸免冠相片5张。
4、面试时间及地点:2018年3月23日,交警大队四楼会议室。
六、聘用待遇
每人每月2800.00元(含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)。
联系电话: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值班室: 0855-6221597;吴正琼:13312420182。
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2018年3月12日